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受委托貸款銀行:
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fā)〔2015〕9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就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一)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建筑面積為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二)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建筑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可貸款額度不高于個人或夫妻申請貸款當月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但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建筑面積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可貸款額度不高于個人或夫妻申請貸款當月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倍,但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二、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首次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
(一)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首次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可貸款額度不高于個人或夫妻申請貸款當月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倍,但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要求
(一)貸款資格。貸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須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對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xiàn)繳存地繳存不足6個月的可合并計算),且處于正常繳存狀態(tài),貸款審核部門在核定申請人的貸款資格及最低首付比例時,既計算貸款申請人家庭在購房所在地擁有的住房套數(shù),又計算銀行征信記錄中住房貸款次數(shù),不受理第三套住房貸款申請及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二)合并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貸款額度。貸款申請人配偶擁有清遠戶籍或在清遠繳存住房公積金方能合并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貸款額度。
四、本通知從2015年6月1日開始執(zhí)行,原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執(zhí)行。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8日